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6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也是我市加快推进富民强市、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2006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的要求,全面实施“六大战略”,继续推进“三地一和谐”建设,以项目和创新为载体,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全力推进长三角经济强市、杭州湾滨海新市、江南水乡文化大市建设。 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调控目标为: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进出口总值增长15%,其中出口增长15%; ——合同利用外资2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2亿美元;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4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