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的通知 各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卫生部关于印发《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的通知 监督发(2006)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