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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程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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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办[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2-23
【实施日期】 2006-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程督查的通知

当涂县、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马鞍山市委关于开展“东向发展、全民创业”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意见》(马发(2006)3号),全面落实大讨论活动各项部署,推动大讨论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大讨论活动办公室将对大讨论活动进行全程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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