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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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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23
【实施日期】 2006-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省烤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是促进烟区农民增收的富民工程,也是改善烟区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的基础工程。为了扎实推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按照“科学规划、规范运作、加强监管、确保效益”的总体要求,遵循“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抓住机遇,加强领导,协调组织各方力量,合力推进工程实施,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加快解决我省烟区工程性缺水问题,形成烟区农业生产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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