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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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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2-23
【实施日期】 2006-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二月二十三日
 
2006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州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责任机制,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促进2006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劳动关系、培训鉴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金保”工程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0方面37项工作。
  (一)就业和再就业方面(9项):
  1.创造城镇就业岗位数量(含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规划落实数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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