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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人)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2-23
【实施日期】 2006-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人)的决定
沪府发〔20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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