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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地税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2-23
【实施日期】 2006-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希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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