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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实施清洁能源改造“123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2-23
【实施日期】 2006-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实施清洁能源改造“123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兰政发[200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5年市政府确定实施的清洁能源改造“123计划”是我市防治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5年启动实施以来,在四城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123计划”的阶段性目标,截止2005年底,完成1401辆公交车和1552辆出租车双燃料的改造任务,完成燃煤锅炉改造265台,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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