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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合执法局清理整治城区户外广告、商业牌匾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鞍政办发〔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2-23
【实施日期】 2006-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合执法局清理整治城区户外广告、商业牌匾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综合执法局《鞍山市清理整治城区户外广告、商业牌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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