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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城市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宜政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23
【实施日期】 2006-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城市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政发〔2006〕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雷河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城市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宜城市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实施意见


  为把我市创建成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标准体系》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积极围绕育龄群众的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和“三查四术”服务(三查即:查孕、查环、查病,四术即:上环取环术、人工引产术、人工流产术、输精管输卵管结扎术),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逐步建立起宣传教育、科学管理和综合服务有机统一,寓科学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新的工作机制,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与满足群众需求相结合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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