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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具体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州国税函[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2-24
【实施日期】 2006-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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