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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铸造有限公司技改投资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  
【发文字号】 赣地税函[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2-24
【实施日期】 2006-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铸造有限公司技改投资国产设备抵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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