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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4
【实施日期】 2006-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本市专利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专利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现将《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相关文件可在上海市人事局网站(www.21cnhr.gov.cn)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a.gov.cn)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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