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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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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吉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24
【实施日期】 2006-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长春市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抓住振兴吉林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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