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长春市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抓住振兴吉林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