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推进本市高校企业改制和加强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沪教委科〔2006〕7号 各市属高校: 为贯彻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八次会议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落实、聚焦、突破”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高校高新技术转移与产业化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形成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的新格局。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和科教兴市主战略中各项工作,结合上海高校的实际情况,对本市高校企业改制和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发展与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 1、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改革开放以来,上海高校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高校利用科技和人才优势所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培养创新型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促进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生力军。 2、推进高校企业规范化建设,关系到高校的自身改革与长远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过程中,现有高校企业一定程度上存在产权不明晰,管理体制不顺情况,高校以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创办和管理企业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和法律风险。高校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到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积极推进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是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增强上海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上海高校要紧紧抓住上海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教育部全面推进高校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战略机遇,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通过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实现高校科技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