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局室、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延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按期、全面完成省州政府部署给我市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扎实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工作方案》(吉棚改[2005]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州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及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省扶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契机,大力提高我市低收入及贫困家庭的居住水平,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构建和谐延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