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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延市政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2-24
【实施日期】 2006-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局室、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延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按期、全面完成省州政府部署给我市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扎实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工作方案》(吉棚改[2005]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州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及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省扶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契机,大力提高我市低收入及贫困家庭的居住水平,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构建和谐延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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