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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2-24
【实施日期】 2006-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20号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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