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创新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和谐发展,彰显我市现代都市形象和魅力,市政府决定开展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通过连续三年开展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形成由“两纵一横”主骨架和八条支路组成的城市重要景观道路体系,实现路畅、街美、景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