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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府和部门拟任领导干部实行任前法律考核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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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府和部门拟任领导干部实行任前法律考核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州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组成人员实行任前法律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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