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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思政办发〔2006〕20号 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思政办发〔2006〕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05)113号)精神,加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思茅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思茅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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