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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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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环法字〔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相关单位:

  《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已经2006年第七次局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绿色生态江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遏制当前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频繁发生的势头,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经研究,决定2006年为“环境执法年”,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纪违法案件。环境执法年行动以“建立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台帐、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为重点,全面清理整顿违法排污行为,改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推动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创新创业、绿色生态、和谐平安江西优化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西省“环境执法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

  组 长:许苏卉

  副组长:倪忠民、邵先国、陈荣、谭今来、何纪力、周升杰、潘飞岳

  领导小组成员:申少平、刘泽权、于传骥、宋梅胜、周瑞生、程四才、徐水云、周厚丰、徐国建、饶仲安、童健生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荣(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建档组、检查组、宣传组。

  (一)协调组:由刘学艺任组长、李崇俭任副组长

  成员:杜林、江剑平、黄莉

  协调组负责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工作协调,编印工作简报。负责对检查组提出需要进行查处的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二)建档组:由罗国全任组长、谭斌任副组长

  成员:刘尖清、曹炳伟、刘建辉、陈武权

  建档组负责对本方案“环境执法年”行动重点工作内容中第(一)项工作的落实,统一设计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台帐填报表格、内容。负责调查登记省局负责监督的重点污染单位。负责台帐内容的准确、完整,建立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台帐和分布图(均为电子版)的制作,并在江西环保网上建立专栏公示,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实行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负责起草《江西省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排污许可证的统一印发和分级核发的监督工作。

  (三)检查组:由冀常和任组长、杨逸仙任副组长

  成员:邹新、朱宇、迟赛慧、胡予秋及总队其他工作人员。

  检查组负责对本方案“环境执法年”行动重点工作内容中第(二)项、第(三)项工作的落实,对检查中发现需要立案处理的,负责督促由有行政处罚权的环保部门及时做出处理,需要追究责任的应及时向协调组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对设区市、县(市、区)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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