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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我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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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我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我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我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  为切实做好2006年我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合理配置师范类毕业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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