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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质量金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质量金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集团(控股)公司,各区县质量技监局: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科教兴市主战略,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之年,更是巩固和提高本市质量工作成果和基础、开创质量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之年。为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本市各级组织追求卓越,不断提高质量工作水平,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水平和经营质量,增强竞争优势,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质量金奖管理办法》和《二OO六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上海市质量金奖企业(个人)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包括金奖申报、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上海市质量金奖每年评选一次,并根据评选对象,设“上海市质量金奖企业”和“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两个奖项。
  2.上海市质量金奖企业获奖每年最多不超过5个,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获奖每年最多不超过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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