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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拓我省农村市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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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拓我省农村市场的意见

苏政发〔2006〕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苏发(2005)16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苏发(2005)17号)和商务部《关于
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45号)精神,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现代流通网络,促进农民安全、便捷消费,现就加快开拓我省农村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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