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中小学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中小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6年2月27日 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中小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经贸企改(2002)267号文件和陕经贸发(2003)242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分离市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的实施意见。 市属国有企业所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以下简称中小学)分离后移交所属区人民政府管理。 企业自办的中小学,要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从各区实际情况出发,遵循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基础教育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