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省、市驻宁有关单位: 现将《宁县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方案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实施方案,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制定评议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宁县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庆阳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庆政办发(2005)202号文件)精神,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我县得到全面、正确、有效的实施,坚持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执法部门依法执政能力,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权。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使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步骤和主要任务 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从2006年1月下旬开始,2006年4月底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6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 ⑴认真学习动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务院《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若干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提高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县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⑵组建工作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效开展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06年2月下旬至2006年4月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