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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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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发〔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潍坊市人民政府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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