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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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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珠府办〔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6〕8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78号)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法制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珠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执法主体为保障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地实施而建立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制度,是一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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