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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总工会党组关于转发《关于在省总工会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争做知识型干部”活动2006-200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共湖北省总工会党组  
【发文字号】 鄂工党组〔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湖北省总工会党组关于转发《关于在省总工会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争做知识型干部”活动2006-200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工党组〔2006〕6号)
 
 
机关各部门、驻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
  省总机关“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省总工会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争做知识型干部”活动2006―2008年实施方案》已经党组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总工会党组
2006年2月27日
 
关于在省总工会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争做知识型干部”活动2006―2008年实施方案
 
党组:
  根据中央9部委和省直10部门及省总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关于开展“创争”活动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在省总工会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争做知识型干部”活动2006―2008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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