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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新型光电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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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新型光电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拟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新型光电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新型光电产业的实施意见

  新型光电产业,是21世纪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具备绿色、环保和节能的鲜明特色,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重点发展新型光电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我市工业产业结构,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市建设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具有发展新型光电产业的基础和条件,为抢抓机遇,加快我市新型光电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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