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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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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23号
 
 
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遵义市200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遵义市200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200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成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理念,以创建“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秩序井然、经济繁荣、生活舒适”的现代文明城市为目标,强化属地管理,加强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努力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创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强化爱国卫生工作和城市管理,提高市民素质,深化创建工作。按照新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检查落实,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实现200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10大检查项目为重点,10个申报基本条件为突破口,重点开展城市市容卫生综合整治、城市食品卫生及“五小”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制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野广告整治、集贸市场达标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加强健康教育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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