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保监局关于实行省级保险公司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保监发〔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保监局关于实行省级保险公司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皖保监发〔2006〕27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巩固“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信访工作大格局,整合行业力量,推动信访工作不断深入,保护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经研究,安徽保监局决定在全省保险业推动实施省级保险公司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