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6〕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州气象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初步建立了天气、气候业务和科研体系,气象现代化建设迈入了全省前列,气象监测、预报、预测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特别是在烤烟防雹、森林防灭火等防灾减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加快我州气象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地方气象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测系统,提高气象预测预报服务水平,更好地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合理开发利用绿色气象资源和凉山独特的气候资源,进一步提升气象工作为全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州实际,经州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州气象事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提高对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部门实行的是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州、县气象局既是上级气象部门的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