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昆山市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昆山市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苏州市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实施方案》(苏府办[2005]7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实施办法。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围绕健康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促进、单位积极响应、群众自觉参与”为工作模式,以宣传倡导、优惠补贴、购买服务等为政策性引导手段,全面推进我市出生人口社会化干预工程,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我市全面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工作原则。一是政策引导原则。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产品与社会保障、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各方筹资,共同参与,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二是部门互动原则。建立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责,认真做好各自工作,确保工作环环紧扣,规范有序。三是加强监管原则。加强项目管理,对于婚、孕、育等不同阶段,列出项目补贴菜单,参与者按时限按项目享受补贴或优惠。对资金实施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3、目标任务。2005年,建立协调组织,对现有出生缺陷及婚检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编写相关宣传材料。2006年,建立出生缺陷干预实施网络,制订实施办法及规章,试行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优惠补贴制度。2007年,在全市目标人群中推行干预工程。通过三年努力,促使全市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与现有状况相比下降30%左右。
二、目标疾病和干预措施
1、目标疾病
根据(苏府办[2005]78号)文件规定和我市健康城市建设目标,确定干预工程目标疾病有:一是3类常规目标疾病。第一类为唐氏综合症、开放性神经管畸形;第二类为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聋哑、先天性消化道阻塞、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第三类为唇腭裂、四肢畸形等。二是2种特殊目标疾病。第一种为梅毒,第二种为艾滋病。
2、干预措施
根据不同阶段采取不同干预措施,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1)婚前保障阶段
①倡导市民自觉进行婚前检查。对在婚姻登记前进行常规目标疾病和特殊目标疾病检测的,男女双方享受免费。
②免费向每对新婚登记夫妇发放婚前保健宣传材料,免费向新婚夫妇发放《关爱婚育宣传服务卡》。
③免费开展新婚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倡导新婚夫妇服用营养素。
④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应信息登记和传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