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粮食应急预案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新余市粮食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1.2等级划分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 2.2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 2.3县(区)粮食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3.预警监测 3.1市场监测 3.2应急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4.2应急处理 4.2.1市级应急处理 4.2.2省级应急处理 4.3应急终止 5、粮食储备 5.1粮食储备 5.2保持必要库存量 5.3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5.4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5.5通信保障 5.6培训演练 6、后期处置 6.1评估和改进 6.2应急经费和清算 6.3应急能力恢复 6.4奖励和处罚 7、附则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稳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西省粮食应急预案》、《新余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省宣布进入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或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市场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 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省、市级两种情况。 1.2.1省级:指省宣布进入省级粮食应急状态。 1.2.2市级:指一个以上(含一个)县(区)或市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县(区)政府(管委会)处置能力和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紧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⑴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状态的粮食应急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和县(区)政府(管委会)按各自职责各负其责。 ⑵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未然。 ⑶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 为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市应急委员会成立新余市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新余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1.1市粮食应急指挥部 新余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