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迎“省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综〔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迎“省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迎“省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牡丹江市迎“省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城市市容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整洁有序的城市容貌迎接第十一届省运会的顺利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山水园林城、环保模范城为目标,以保证第十一届省运会顺利召开为重点,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施、重点保障、全面推进的原则,围绕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强化城市管理,大力整治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整治时间
  2006年3月1日至7月30日。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以商服占道、乱贴乱画、牌匾广告、环境卫生、噪声烟尘污染、交通秩序、市政设施、建筑工地、物业小区、违法建设等十个方面的治理为重点,严格管理,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环境卫生治理。从3月1日开始,各区、城管、房产、环卫等单位和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以消除越冬痕迹为突破口,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楼院、建筑工地、“四镇两乡”、“三溪四泡”的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1.主次干道治理重点:彻底清除“三堆” (垃圾堆、残土堆、污冰堆)。着重解决城市卫生死角,全面清理入冬以来大庆路、铁路三角线和城市出入口等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