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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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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 〔2006〕 23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绝大多数单位顺利实现了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根据市安委会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兑现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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