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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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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吉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公用局、房地局、园林局、行政执法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本年度的工作意义重大。为把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现将《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城市建设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推进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为动力,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重点,大力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兼顾城乡统筹,实施资源共享,强化城市整体环境的综合整治和管理,完善城建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和谐的建设发展环境,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城市建设处2006年的工作要点是:
  一、继续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着重加强市场监管
  2006年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重点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改变政府单一投资模式,引导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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