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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紧水滩库区农村困难群众异地脱贫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紧水滩库区农村困难群众异地脱贫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6〕22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为加强和规范龙泉市紧水滩库区困难群众异地脱贫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龙泉市紧水滩库区困难群众异地脱贫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龙泉市紧水滩库区农村困难群众异地脱贫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龙泉市紧水滩库区农村困难群众异地脱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龙泉市紧水滩库区农村困难群众异地脱贫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浙江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05)77号《关于紧水滩库区农村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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