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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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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鲁木齐市政府令第7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2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雪克莱提·扎克尔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维护林业和园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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