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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和规范宣城市区正三轮摩托车营运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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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宣政[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和规范宣城市区正三轮摩托车营运秩序的通告
 
 
为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维护正常的交通营运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规范营运、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我市市区实际,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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