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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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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3-01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秘书长  阎玉华 主持市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公室)
  市人事局
  市审计局
  副秘书长 罗远增 协助有关副市长分管:
  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国家税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商业银行
  市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联系:
  市人大常委会
  政协长春市委员会
  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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