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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3-01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是市委市政府2006年确定的十件实事之一。为强力推进我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就做好我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有效应对当前日益增多的突发性人为破坏事件和随时面临的自然灾害侵袭的需要。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可以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服务资源,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整体作战能力。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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