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大连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民民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3-01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民政局(处):
现将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5]2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