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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统[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3-01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统计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试点工作方案(浙人专(2003)148号)要求,现就2006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定于2006年5月27日(星期六)8∶30~12∶00进行。
  二、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
  考点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统计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经验,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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