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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1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一日
 
黄石市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预防和打击黄石市境内的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活动,维护全市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大力推进我市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依据湖北省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和有关要求,建立黄石市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组成及组织机构的设立
  黄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政府财金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黄石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黄石监管分局、市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黄石市中心支局等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为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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