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厅关于下发《吉林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污产[2006]2号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05]28号)和《关于推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吉政办明电[2005]100号)要求,经过协调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讨论,现将《吉林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2006年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吉林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2006年工作要点 按照《吉林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政[2005]2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吉政办明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