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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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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府办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3-01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6〕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要求,有效保护水土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我市人居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保持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市绝大部分地域为丘陵区,并有部分低山区,人均水土资源相对匮乏,水土流失严重。据1999年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我市水土流失面积高达3409.28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63.35%。2000年以来,全市各级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治理力度,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341.12平方公里,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但目前全市仍有3068.16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需治理,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资源开发和交通、城镇及其它生产建设活动急剧增加,出现了一些新的水土流失。各级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从战略高度认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作用,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理念,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落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监测等措施,推动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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