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余政发〔200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4)23号、省政府浙政发(2004)50号和宁波市政府甬政发(2005)1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建设“平安余姚”的总体部署,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还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平安余姚”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突出重点,在注重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工作目标。近期目标:至2007年底,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息信用体系基本建成;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食品工业基本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具体目标: 1、初级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0%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2个、产品15只;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水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对列入第一、二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获取生产许可证达到95%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质量抽检覆盖面达到90%以上,主要产品品种年抽检覆盖面达到50%以上,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实施商品准入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备案率和商品索证齐全率均达到95%以上;生猪“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