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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2006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3-01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2006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永吉县2006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永吉县2006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春季防火工作,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和“两部一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周永康同志提出的“三提高、三降低”为目标,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创建平安永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对象

  1、党政机关;

  2、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歌厅、舞厅、洗浴、养老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3、供电、供水、供油、供气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

  4、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

  5、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讯枢纽;

  6、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是否逐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标准;

  2、营业场所安全出口、安全通道、疏散楼梯是否存在锁闭、封堵、占用现象;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好用,是否存在遮挡、覆盖、缺少和标识错误等问题;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是否存在设置铁栅栏现象;

  5、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是否存在搭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问题,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6、是否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源、消火栓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3、是否存在人员密集场所吸烟或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

  4、存储、使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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